第172章 高炮放平军事法庭?不存在的!
作者:
浙东匹夫 更新:2025-10-16 23:48 字数:5918
第172章 高炮放平军事法庭?不存在的!
“研发一款12~13毫米的大口径机枪?”
听到鲁路修准将的最新要求时,负责机枪武器的dwm公司工程师立刻就开始评估需求。
“怎么?难道技术上有很大难度么?我只要求把现有的重机枪直接等比例放大,这很容易做到吧。”
dwm公司的工程师斟酌了一下:“但是,这种大口径重机枪,以后就专门只用来打坦克么?作为机枪,肯定是要大范围部署到基层的。如果一支部队一直遇不到敌人的坦克,只能拿大口径机枪打步兵,那不是巨大的火力浪费吗?”
鲁路修立刻打消了对方的这种顾虑:“不存在火力浪费!目前的7.92重机枪也不是打中就必死的,战场上还有那么多的敌人伤兵。只不过之前敌我都没有高效的抗感染伤药,被7.92子弹打出严重伤口的士兵,半数以上也会感染而亡,所以那种子弹已经够用了。
但未来,帝国的磺胺药肯定会逐步泄露出去,敌人也会掌握。而帝国的法本化学也有可能研发更好的药物。未来的战场上,再把敌人打到伤残失去战斗力,就不一定够用了。
而且你们不觉得让一个人终生拖着严重的残疾活下去很残忍么,我们应该本着人道的精神从一开始就结束他们的痛苦。所以弄一款13毫米的机枪,命中一发就直接把人打断,走得毫无痛苦,这才刚刚好。
至于再大口径的,我就不做要求了。如果你们dwm公司觉得有难度,这个项目交由施迈瑟来负责,你们提供一些授权和技术支持也行。研发的费用和早期订单,我这边也会另外寻找资金来源的。当然这项目的关键是弹药,这方面还是得靠你们。”
dwm公司方面,对这个项目似乎也不是很有信心,觉得需求量不会太大,最后一番请示和高层讨论,也只同意提供技术支持进行联合研发。
如果研发出东西了,dwm公司只要授权生产就行。也就是最后专利权可能握在鲁路修和施迈瑟手上,但dwm公司也能不受限地随便制造这种新武器,能卖出去多少就造多少,只是dwm公司没有再向第三方转授权的权利。
经过初步评估,这种新式大口径机枪,只要别使用软弹头,击穿10毫米匀质钢装甲肯定是轻轻松松的。如果使用钢芯子弹甚至是更硬质的弹芯,那还能进一步提升穿甲能力。
但是枪械本身的研发时间至少要半年以上,不一定能第一时间赶上布列颠尼亚人未来的坦克上市。而子弹的生产线规划就耗时更久了,那是完全从头另起炉灶的,这一块的技术难度未来都会压在dwm公司头上。
雨果施迈瑟和原本在他背后的伯格曼公司,可没有生产子弹的生产线,也不存在另起炉灶弄一条全新口径子弹产线的能力。
如今德玛尼亚国内几乎所有的子弹都是dwm公司生产的,甚至包括毛瑟公司的枪用的子弹,其实也是dwm制定的规格标准。毛瑟一般情况下只生产枪,最多开条线给dwm代工。
所以在立项之初,鲁路修就得彻底敲定未来需求的新枪的具体口径,不能含糊。未来新枪的一切研发,也要围绕这个已经定死的口径,这方面绝对不能再调整。因为此前世界上完全就不存在这样一种口径。
最终因为兹事体大,鲁路修只好给身在敖德萨的鲁普雷希特元帅打电话请示了一下,建议未来的大口径重机枪精确口径,尽量选在13毫米整——
这个时代还没有布制大口径机枪出现,无论布国还是丑国都还没介入这一领域,也就不存在12.7这种正好为了凑.50布吋的口径干扰。德系直接上13毫米整就行了。
鲁普雷希特元帅在电话里听完鲁路修的请示后,也不禁有些好笑:“真是难得,没想到你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也会为这种事情专门请示。”
鲁路修也丝毫不敢怠慢,认真地说:“那肯定的,新开一条子弹生产线,可比新开一条枪械生产线重大多了。全国起码有几百条枪线,但子弹线还不到枪线的十分之一。
一款全新口径的子弹,最初可能只有1款枪会用到它,怎么能不郑重呢。dwm公司的人还暗示说,要开新线,未来战争期间,巴里亚王室至少要保证每年采购三千万发该口径的新子弹,上市第一年可以放宽到两千万发,这样他们才能开线。”
鲁普雷希特公爵也是微微一惊,随后还是咬牙认了:“你小子办事确实厉害,钱也够狠,一口气就许出去每年三千万发的单子!行,以后你继续好好干,我就信了你的判断,每年三千万就三千万吧!”
dwm公司开一条新的产线,每年的最低产能至少也是五千万,再少的话就存在产线闲置问题了,固定成本摊销会导致子弹单价明显上升。
如果市场需求大的话,dwm让工人三班倒,再优化调速一下产线,扩大到每年一亿多发也是有可能的。五千万只是最低保本产量。
在dwm方面看来,他们开一条至少五千万的线,才要你承诺三千万的销量,还有两千万要他们自己去想办法推销,这已经是承担了老大风险了。
谈妥了产能五千万、包销三千万的合作模式后,dwm公司的人终于松口,同意未来由dwm集团下属的dwm慕尼黑工厂负责新子弹的研发和产线制造。
dwm集团作为全国性的弹药巨头,在南部几个大邦也是有各自的工厂和研发机构的,运营相对独立一些。巴里亚邦的弹药需求就是找慕尼黑或者卡尔斯鲁厄(位于巴登)的dwm兵工厂解决的。
另外dwm公司还承诺,初期试产弹药,可以和试产机枪一起推出,需要至少大半年的时间,但这种弹药,只能是现有毛瑟弹的等比例放大版本,弹道特性、精度都未必有保证。
未来可能还要根据测试和实战反馈,微调弹药的长度和装药量,才能做出精益求精的长期稳定版本。但那个时间可能就需要一两年甚至三年了。
另外,dwm公司还建议,把子弹的最终口径定为13.2毫米而非13毫米整。
对此鲁路修还颇有些好奇,感受到一股历史宿命感。因为他知道历史上德玛尼亚人后来紧急上马的毛瑟放大版反坦克步枪,就是13.2毫米口径的。
只是鲁路修一开始没想过为什么是这么一个奇怪的数字,以为只是巧合,而如今世界上既然没有13.2这个规格,他自己另起炉灶弄13毫米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于是,dwm公司的专业人士非常严肃地给他解答:
“我们必须考虑弹药研发的简便性问题,之前帝国的毛瑟弹都是7.92毫米乘57毫米的,相比于布/丑系的7.62毫米/0.3布吋整弹药,帝国的子弹在每0.1布吋上都要比敌人粗0.1毫米,所以0.3布吋的子弹就粗了0.3毫米。
现在要造大口径反坦克弹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0.3布吋数量级的弹药放大到0.5布吋数量级。把7.92除以3乘以5,刚好就是13.2整。因此选这个口径可以降低几何等比缩放的复杂性,让研发人员加快进度。你非要用13点整也不是没问题,但你得再加半年至一年的研发时间。”
听了这个解释后,鲁路修立刻就放弃了,为了0.2毫米的标准,去多等一年半载研发时间,那不是找不自在么。既然研发设计人员等比放到13.2更方便顺手,那就这么办呗。
而且听了这个解释,也算是解开了鲁路修内心一个长期的疑惑:难怪丑制m2勃朗宁重机枪最后会选12.7的口径,12.7可不刚好就是7.62的5/3倍么,而13.2是7.92的5/3倍。
当然鲁路修也完全可以预见到,将来最终定型的弹药,肯定不可能是绝对三维尺寸都等比例放大的。因为弹药的截面积跟口径是成平方倍关系的,而弹药的装药量跟体积成正比、也就是跟口径/弹长成立方倍关系。
所以口径放大后的子弹,长度的放大倍数肯定要比口径的放大倍数稍微短一点,否则就会出现发射药装填量过猛、燃烧不充分的情况,对初速和弹道特性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注:历史上德制13.2毫米子弹如果按照毛瑟7.92-57毫米弹乘5/3应该是95毫米长,但实际只有92毫米长。勃朗宁12.7毫米子弹按春田7.62-63毫米弹乘5/3应该是105毫米长,实际只有99毫米。但鲁路修并不记得这些精确尺寸。)
鲁路修知道,地球上的勃朗宁了3年时间才最终磨合好子弹规格,大名鼎鼎的“m2老干妈“从1918年开始搞,1921年才最终定型。所以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
本次大战期间,只能先拿长度和装药量尚未磨合完美的早期弹种顶一顶,产线也暂时只开一条。等两三年后充分搜集实战数据,再最终搞出完美款即可。
……
被大口径机枪的规格制定折腾了一番后,鲁路修也深切意识到,自己之前有些工作做得太不到位了。
如果早知道从无到有设计制造一款全新口径规格的弹药,动辄需要数年,自己就该早点开始布局这事儿——之前自己没布局,主要是怕泄密。
因为新弹药的研发生产肯定会涉及到很多人,经年累月的研发,一旦把项目信息泄露出去,敌人就有可能警觉。从而意识到‘坦克’这个项目在德玛尼亚军工体系,对于未来坦克初战的效果产生影响。
所以,鲁路修在己方坦克差不多研发完之后,才开始认认真真投入反坦克武器,反制半年后可能会出现的敌人坦克。
着手落实之后,他才知道弹药研发周期原来这么长。
不过好在,从此以后,就不需要考虑坦克项目的保密问题了。13.2毫米的重机枪都立项了,干脆一鼓作气再多搞点技术储备,把20毫米机炮也弄出来。
于是,鲁路修就趁热打铁和dwm公司的人又商量了一下,但他们对这个项目不感兴趣,而且主动指点鲁路修另请高明,让他找克虏伯的人搞定。
dwm公司在炮弹领域没什么技术积累,更别说造炮本身。而且炮弹相比于枪弹,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规格不容易统一。
7.92毫米口径的子弹,都是57毫米长度的。但105毫米口径的炮弹,长度却可能有很多种,加农炮榴弹炮滑膛炮用的炮弹都不一样长,发射药包也都不一样。
既然没那么高的标准化要求,找克虏伯再下个单立个项,单开一条新的小口径火炮产线,也不算费事。
谈妥大口径机枪立项后的次日,鲁路修就单独了找了克虏伯留在布拉格的技术负责人,也就是之前帮坦克项目定制57毫米16倍径短管炮的那位工程师,跟他了解一下研发20毫米机炮的难度。
对方听了之后,只是稍微想了一想,就表示这个事情难度不算很大,但关键是条约和法律障碍:
“鲁路修准将,我想您可能不太了解相关的国际条约。全球各大造炮巨头都知道,早在1868年12月11日,世界主要大国就签订了《圣彼得堡宣言》,禁止1磅以下的枪炮弹丸装填爆破性或燃烧性装药。
这个条约的本意是避免使用爆炸性枪弹射杀人员,造成残虐不人道的后果。所以各国工程师们核算后确定:允许装填炸药的最小口径炮弹,只能做到37毫米。这也是帝国37毫米战防炮的出处,否则谁会选一个这么奇怪的口径?
现在如果为了直瞄射击穿透敌人的早期坦克,造一种20毫米口径左右的炮弹,那绝对会违反《圣彼得堡宣言》的,这么重大的事情,没有帝国外交相关部门点头,我们可不敢乱来。”
鲁路修听得一愣,他之前都没关注过这些条约,他只知道各国都禁止使用达姆弹之类的射入人体后膨胀破裂的弹头。
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个奇葩的《圣彼得堡宣言》存在。
但这玩意儿,后世应该是自然而然就名存实亡了吧?否则一战后那一堆的20毫米机炮都是怎么出现的?
大洋彼岸的丑国人,最早的中口径多联装防空炮,也是28毫米的“芝加哥钢琴”,那玩意儿肯定也是违反《圣彼得堡宣言》的。
所以认真思考之后,鲁路修也大胆推测出一个结论:肯定是因为一战时出现了飞机和坦克,战后各国都需要打新式战机和薄皮坦克的小口径火炮,也就渐渐把《圣彼得堡宣言》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后世网上有很多一知半解的网民,经常把一些杂糅的国际条约知识牵强附会,说什么“打伞兵就准备上军事法庭吧”或者是“高炮放平、军事法庭”。
实际上哪有这样的条款,相关国际条约只是禁止射杀空中的无武装跳伞飞行员,可没说禁止射杀伞兵。无武装飞行员是算作失去战斗力的准战俘的,打飞行员可以类推为杀俘。但伞兵就是为了落地后来杀人的,先下手为强把伞兵在空中击毙完全没问题。
至于“高炮放平、军事法庭”的谣言,其实也只是早期各国事实上废弃《圣彼得堡宣言》时的一个变体。
因为当时很多国家遵循“立法意图解释”,认为《圣彼得堡宣言》“禁止1磅以下小弹丸装爆炸药”,核心立法意图是“避免爆炸性子弹射人过于残忍”,应该跟《99年海牙公约》禁止达姆弹是同一个目的。
所以各国也就推而广之,认为“既然现在要为了打坦克和飞机,而制造37毫米口径以下的微型火炮,只要不是用来直接打人员目标,而是专注于射飞机和坦克,那就不算违反条约的精神内核”。
想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后,鲁路修便建议克虏伯公司放开思想包袱。
当然他知道,这么大的事情,涉嫌到是否违反国际条约,和克虏伯下面的相关技术负责人聊已经没用了,对方没这个权限做决策。
所以鲁路修就直接挂了一个电话去埃森,让人找古斯塔夫.克虏伯本人接电话。
接通之后,鲁路修直截了当把自己的建议说了一遍:“古斯塔夫先生,我记得您之前和我谈过一项合作,我为克虏伯持续提供优质电炉炮钢的解决方案,
贵公司则与我的炼钢厂合资,一起研发和制造未来的140毫米高平两用舰炮。我现在有个想法,希望贵公司向我们双方的合资公司注入更多资源,并派来专门的研发团队,我们一起搞20毫米口径的防空和反坦克机炮。
我对这种新武器的要求,就是发射时的瞄准/转向灵活性最好和重机枪一样灵活,别的都无所谓。目前的7.92毫米机枪弹,对于敌人新出现的飞机毁伤效果已经越来越差了,很难再靠蒙中三五发小口径机枪子弹就击落一架飞机了。
如果有20毫米机炮弹的话,我相信只要命中一到两发,就足够摧毁未来数年内的一切飞机!而且20毫米的火炮使用穿甲弹,也足够击穿未来数年内的一切坦克!”
古斯塔夫对鲁路修已经非常信任,尤其在鲁路修的帮助下,克虏伯公司已经把使用三相电弧炉钢的新式“巴里亚级”战列舰的380毫米48倍径主炮造出来了,之前克虏伯和鲁路修家族的钢铁厂合作都很顺利。
所以古斯塔夫也没为难他,只是把相关的对国际条约的顾虑又解释了一遍。
鲁路修却告诉他:“这些我都知道了,不要紧的,我相信未来数年,世界各主要大国都会把《圣彼得堡宣言》扫进历史垃圾堆的。大家都会需要新炮来打飞机和打坦克。
而且,初期我们还有两个办法规避条约:首先,我们可以在初代的20毫米机炮上,只配备纯实心穿甲弹,也就是一整个钢芯坨子,里面不塞爆炸药,只求穿透不求高爆。这样就绝对不违反条约了。
其次,未来我们还可以慢慢解禁装药爆破的弹丸,但同时宣称这种武器不会直接射击人员,只是专业射击地面或空中载具的,也就不违反条约的核心立法精神。等将来各国都渐渐跟进了,我们也可以逐步解禁这种武器的使用方法。
而这一措施,至少能为帝国在这一细分领域再赢得额外一两年的先发优势。”
“好吧,我相信你的判断,鲁路修,不得不说你又说服我了。这事儿我担些责任,先研发起来吧。我会派克虏伯最好的高初速小口径火炮设计师莱因哈特.贝克博士,以及他的团队,调来你我合资的公司,具体负责这一项目的研发。就先从不装炸药的实心穿甲弹款开始好了。”
古斯塔夫.克虏伯最终拍板准了这个项目。
至此,这趟布拉格之行算是圆满收官,鲁路修返回南线战场前的准备工作,也都安排妥当了。
——
ps:今天还是六千字不拆章了……
明天就回到南线剧情了。
出门中,4号能回到杭州。
(本章完)